毒苹果离毒记者有多远?
因为一篇旧闻报道,这位记者一下子火了。近十亿人都知道他的大名以及他所在的单位,于是南方周末又火了,因为它后续写的文章被高层某官方网站也转发了。如今大家都火了,但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名记曾经写过同样出名的文章《烟台红富士 套药袋长成》。
说起烟台毒苹果,至今还是不少烟台网民心中的痛。此事发生在2012年的6月份,毫无征兆的,突然这篇新闻报道就成为微博上最为烫手的热门话题,其势头毫不亚于这次的所谓《刺杀辱母者》,而作者正是王瑞锋。
过了好多年后,很多人也许只记得毒苹果,并不一定记得当时不实新闻是谁的作品,就如同现在很多人都在谈论辱母案,但再过几年又有谁记得这个作者居然和毒苹果的新闻的始作俑者居然是同一个人呢?
看到这两篇不同年代的大作,让我想起了某个产品的广告词: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毒苹果假新闻事件随后曝光,记者的解释是:只采访了一个果农,以偏盖全。如今的刺杀辱母者新闻,则是采用传统的春秋手法,把性侵和警察离开的情节进行虚拟化。而唯一不同的,是该记者的单位,从原来的新京报,换到了南方周末。
当年毒苹果假新闻出台后,立刻引发网民的关注与热议。有大骂当地果农和政府的,有要求政府道歉的,也有网民立即就提出这就是一个谣言,并要求追究造谣者的责任。而在这个过程中,令人记忆较深的是几个律师当时在微博上的帖文。
不少网民纷纷自发进行辟谣,当地政府及相关等媒体也进行了专门的辟谣。
当年一则不实新闻报道给当地苹果业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果农损失惨重。不难想象,当地果农的内心对这位记者的痛恨之情到了何等的地步。然而,除了自认倒霉又能如何?
说完2012年毒苹果事件,再回到最近的所谓刺死辱母者的事件上来。如果排除有可能同名同姓的可能,那么同样一个记者,在这起事件的新闻(严格来讲应该是旧闻)报道中,网民议论的热点话题有以下几个方面,截图看更方便。
两起事件中名记跟律师都挺有缘的
这起惊动几亿网民的新闻,发布三天后,舆情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也应验了那句无反转不新闻的调侃之名句。这三天来很多朋友都非常关注警事V言的评论并热情地留言予以支持或指教,同样一件事,观察的角度不同、理解的层次不同、认识的深度不同,往往得出的结论也是截然不同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用理性的思绪,等待真相的子弹再飞一会儿,最高检及山东高院已经公开表态,此起案件将进行再调查和二审,让我们一起关注最后的结果吧。
网民的评论
(节选)笔者希望二审法院的法官们面对网上惊涛骇浪般的舆论,坚持自己的判断,给公众一份具有说服力的判决。此案不管结果如何,必定成为我国法治过程中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个案,希望本案可以成为二审法官们职业生涯中的一个亮点而非污点。
(节选)我想问下你们一窝蜂跑到聊城的这一群调查记者们,是女证人的嘴总是瞎咧咧,还是你们的心瞎了,你们怎么敢往文章里写“烟灰弹胸、鞋子捂嘴”?面对建立在“生殖器蹭脸”假性高潮上的大众,你们这又是抽了谁的耳光捂了谁的嘴?还有一众传播“下体蹭脸”谣言的媒体人们,一众在“下体蹭脸”谣言的温床上奋笔疾书讨伐司法的法学教授们,你们又是站了谁的场子?
(节选)一个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何止一个家庭啊?为什么说,于欢不是一条汉子!因为都是有担当的才能称之为汉子!于欢的担当在哪里?如果说有担当,可能对其家庭多少有点?但对社会的担当呢?
(节选)公知和媒体都是利用你们,你们以为他们会为你呐喊伸冤吗?你们的妈妈不是苏银霞,苏银霞是个老赖,非法集资,坐收渔利,欠债不还,漠无法纪。南方系和公知在此刻为于欢苏银霞鸣冤,是为了它们的使命,跟你我无关。
(节选)今天,耿直哥不想谈论任何情绪,也不想用任何标签。我只想根据法庭一审判决书和我们的采访核实,列出以下事实。其他的,由你们自己去判断。
(节选)轻易被感动,轻易被激怒,轻易被吓住,轻易被诱导……当下横亘在人群中最幽深的分野,已经不是信息多寡所形成的“知沟”,而是判断力强弱所分化出的“智沟”。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我们应学会守脑如玉。
(节选)在事实认定上,我们坚持让子弹再飞一会;在舆论走向上,我们支持让人民在再讨论一会;在法理情的博弈中,我们不吝于让法院有空间去寻求一个兼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点。如此,我们便可期待一个站在理性角度的全民再讨论,期待一个站在真相角度的正义结局。